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跑出司法新速度

06月17日 11:38 来源: 岳阳日报全媒体采访中心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彭扬飞 通讯员 李雪)近日,汨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该案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这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汨罗法院对一审民事案件普通程序适用独任审理的一次重大尝试。

2021年11月3日,原告甲公司从乙公司背书受让了1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日是2021年12月10日。被告丙公司系出票人,被告丁公司系票据的收票人,后票据背书给被告戊公司、被告己公司、原告甲公司,原告甲公司系涉案票据的合法持有人。 后票据已到期,原告甲公司提示付款被拒付,甲公司遂诉至法院维护自身权益。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仔细进行了阅卷,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故决定适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审判员一人适应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简化程序不减权利”原则,按照民事诉讼法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进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实,在实现审判组织简化的同时,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普通程序案件独任审理是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汨罗市人民法院积极顺应改革趋势,既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积极措施,也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具体实践。